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台媒:台海巡部门首艘最大吨位嘉义舰进港失控,疑风浪大撞码头受损******
【环球网报道】据台湾中时新闻网30日报道,台“海巡署”舰队分署中部机动海巡队4000吨级嘉义舰,大年初三(24日)进入台中港时,疑因风浪太大失控撞上码头,嘉义舰右侧舷边外板有擦痕,码头轮档也被撞损坏,无人伤亡。报道称,台中港务分公司30日接获专用码头承租业者台电公司通报,将向“海巡署”索赔,并要求修复被撞坏的码头,至于肇事原因,正由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海事调查。
据报道,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表示,这起意外发生在24日上午8时许,4000吨级嘉义舰进入台中港准备靠泊海巡专用码头时,突然疑因东北季风强劲造成失控,右侧船舷擦撞5B码头,码头轮档边缘被撞损坏,嘉义舰右侧舷边外板也有擦痕。
台中港务分公司30日下午联系专用码头承租业者台电公司称,经检视码头设施后,发现码头岸肩水泥破损,无漏油污染的情况。港务公司港务处将于31日下午14时邀肇事的“海巡署”中部机动海巡队、台电公司、中部航务中心、港务公司维管处及业务处共同派员进行现场勘查,确认设施损失及后续修护事宜。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海巡署”首艘最大吨位4000吨级嘉义舰于2021年7月进驻台中港,舰长125米、宽16.5米、最大吃水4.7米,舰上还配备2.75吋火箭炮1门、20机炮等武器系统,舰艉有29米的直升机甲板,可供台海军S170C直升机或空勤总队黑鹰直升机“驻舰”执勤,主要负责台湾海峡侦巡任务。(环球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